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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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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返國之留學生,如何辦理國外的畢業證書及成績單驗證?

  • 發布日期:2017-08-07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126733

外國政府核發之外國文憑,倘文件需用機關要求驗證,原則上應由申請人持原文憑正本向我駐外館處申請驗證;倘申請人已返臺且因故不便赴外館申辦者,為服務國人,我國部分外館(請點選)可受理已經本局或外交部國內各辦事處協助辦理「外國學歷正影本相符」證明後之影本申請,避免正本郵寄遺失及折疊之風險;即申請人持該外國學歷正本與影本至本局或外交部國內各辦事處申辦「正影本相符」並先代收外館驗證規費,免去購買規費匯票之手續,學歷正本當場驗畢歸還,學歷影本由本局註記後,再由申請人持該已註記影本,備齊相關資料,郵寄至指定駐外館處申辦。*此為我駐外館處受理無困難前提下之權宜便民措施,以服務國人之申請案為原則。

  1. 國外文件驗證流程(請參考國外文件驗證流程圖)
  2. 可受理「學歷正影本相符」之國家駐外館處(請參考「學歷正影本相符」之國家駐外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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